各教學院:
為進一步做好學校教材建設與管理工作,據《湖南科技大學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管理辦法》(科大政發〔2020〕10號)規定, 2020年校規劃教材申報立項工作安排如下:
一.教材編寫人員應經所在教學單位黨組織審核同意,并進行公示,編寫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:
1.政治立志堅定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,堅定“四個自信”,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,具有正確的世界觀、人生觀、價值觀,堅持正確的國家觀、民族觀、歷史觀、文化觀、宗教觀,沒有違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。
2.學術功底扎實,學術水平高,學風嚴謹,一般應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。熟悉高等教育教學實際,了解人才培養規律。了解教材編寫工作,文字表達能力強。有豐富的教學、科研經驗,新興學科、緊缺專業可適當放寬要求。
3.遵紀守法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、社會形象和師德師風。
4.有足夠時間和精力從事教材編寫修訂工作。
二.規劃教材編寫實行主編負責制,按照“文責自負”原則,主編負責編寫工作并負責統稿,對教材總體質量負責,主編須符合教材編寫人員所需條件外,還需符合以下條件:
1.堅持正確的學術導向,政治敏銳性強,能夠辨別并抑制各種錯誤政治觀點和思潮,自覺運用中國特色話語體系。
2.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,在本學科有深入研究和較高造詣,或是全國知名專家、學術領軍人物,在相關教材或學科教學方面取得有影響的研究成果,熟悉教材編寫工作,有豐富的教材編寫經驗。
3.一般應具備3年以上該門課程的教學實踐。
三.主編填寫《湖南科技大學規劃教材立項申報表》和《湖南科技大學規劃教材編寫承諾書》,并提交樣書或書稿兩份,經所在教學系(部)及學院教材建設評審小組初審、推薦,報教務處審核后,將申報教材送校外兩位副教授及以上職稱的同行專家評審,經學校教材建設工作委員會審定后,確定擬立項規劃教材,在教務網上公示一周后報主管教學的副校長審批立項 。
請各教學院通知本學院相關教師申報,申報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15日。
附件1:湖南科技大學規劃教材立項申報表
附件2:湖南科技大學規劃教材編寫承諾書
教務處
2020年3月31日